环卫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CQC2003HG06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7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三、主要性能要求”中的子包01(一)25吨压缩式对接垃圾车的“3、发动机额定功率(kw):≥190(柴油),国五或以上排放标准;”。

更正为:“3、发动机额定功率(kw):≥190(柴油),国六或以上排放标准;”


(二)删除原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中“三、主要性能要求”的子包01的“▲12、所投车辆为国五排放的需安装颗粒捕捉器(DPF)排气后处理装置。”


(三)原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文件》“附表3-1 技术响应性评审表(子包01适用)”中的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0分;非“▲”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带“▲”的关键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所投车辆在国家工信部的公告参数截图证明或《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复印件,或中国汽车网公告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参数无法在上述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则提供制造商对技术参数的确认证明文件(如确认函等);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更正为: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20

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0分;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提供所投车辆在国家工信部的公告参数截图证明或《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复印件,或中国汽车网公告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参数无法在上述证明材料中体现的则提供制造商对技术参数的确认证明文件(如确认函等);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07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新基上村152

   联系方式:020-66360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

   联系方式:020-83576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20-83576900

附件


发布人: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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